云府办发〔2012〕26号 关于印发《云岩区人民政府2012年依法行政及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云岩区人民政府2012年依法行政及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安排》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中华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区政府法制办拟制的《云岩区人民政府2012年依法行政及建

    关于印发《云岩区人民政府2012年依法行政

    及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中华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区政府法制办拟制的《云岩区人民政府2012年依法行政及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安排》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云岩区人民政府2012年依法行政

    及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安排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贵阳市2012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1月至6月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按照今年省、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区各行政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和落实行政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各项行政事务,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行政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依法接受监督,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打造“守信于民、服务社会”的诚实服务型政府,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区,构建“和谐云岩”,促进全区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积极营造全区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

    一、抓好行政法规学习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环境

    今年,区各行政单位和部门要根据《贵阳市2012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1月至6月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区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云岩”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方案》(云依治办发〔2012〕2号)有关内容,结合云岩区深化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际,针对各单位干部队伍调配及加强行政机关行政能力建设等情况,切实组织好本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对本单位、本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工作,同时,针对本单位、本部门施行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向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区各行政单位和部门就上述两项工作,要作出工作部署,结合单位施行的行政法规,通过行政法律咨询、分发资料、展板、挂图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进行一次宣传。此外,为抓好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区各行政单位和部门执法人员学习培训。

    二、建立和完善决策机制,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济及社会发展事务

    各行政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区政府印发的关于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等各项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相关工作制度。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广泛征求意见,对涉及重大行政管理及经济发展的事务均要进行集体研究,进行合法性论证,确保决策工作做到科学、民主、依法进行。

    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和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规范性行文件,事前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论证,须广泛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的一定要按区政府制发的有关制度及程序办理。各行政单位和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制度,对本单位、本部门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今年要进行一次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适用上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三、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行政服务

    区各行政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违法建筑拆除等“热点”、“难点”问题,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工作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问题,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区各行政部门要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公共事务管理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各社区服务中心要将各项便民利民服务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同时,要做好所辖居(村)财务、低保、计生管理、土地征收等居(村)事务公开的指导工作。各行政单位和部门所有公开的内容都尽量具体细化,让群众看得清楚、明白,方便群众监督。

    为更好地营造区域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区政府已建成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行政工作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心的相关工作规定和要求,明确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去年开展的区级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对发现还存在上级政府已公布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对可以再缩短办理时限的行政审批事项,在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范围内尽量缩短;对发现审批收费有法规明确或有相关规定已取消的,要坚决取消。

    各社区服务中心要按照《贵阳市2012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1月至6月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转变,认真梳理政务服务工作事项,且就服务事项要制定简明的工作流程、明确服务工作时限,切实做好各项便民利民行政服务工作。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规范管理和执法行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区各行政工作部门针对各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工作,在依法开展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上,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切实做好过度时期的工作对接,安排部署好相关工作,切忌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上出现脱节、漏管、行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各行政工作部门在各街道办事处机改为社区服务中心后,要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对依法开展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写出书面报告送交所属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及区政府法制办共同研究,以便尽快理顺和完善依法开展好行政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职权职责。

    区各行政工作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对去年开展的行政审事项批清理、行政权目录编制、行政权运行流程编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工作要进行认真梳理,对工作中存问题、需整改的地方要进行整改,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未完成的工作要抓紧时间完成;同时,要按照区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及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府法通〔2012〕1号)精神,抓紧并开展好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及事项的清理工作。

    区各行政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今年区委、区政府签定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依法接受相关工作监督

    区各行政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辖区人民群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行为自律相关工作制度及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机关勤政、廉政作风建设,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三是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四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五是加强行政征收、行政罚没收支两条线的检查工作;六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及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区各行政单位和部门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努力提升区政府廉洁、高效、透明的形象。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城区社会稳定,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区有关行政单位和部门要按照《云岩区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调处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原则,给予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尽快开展和实施相关工作。在工作中要将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采取摸底排查、领导包案、组织专案、法制学习、司法告诫、联动处置等多种手段,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预防和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确保今年辖区社会面的总体稳定。

    区有关行政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区应急办的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要健全和完善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群体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等突发性事件的监测预警机制,风险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实现对各类风险隐患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要结合街道办事处机改工作的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职责,加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装备和队伍建设,促进和提升全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加强法制构建设,做好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及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自身建设,要做好区政府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一是为区政府决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重大事务积极提供法律建议;二是为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及区各行政单位和部门送交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认真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区域内重大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公告、通告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四是认真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各类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五是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和行政应诉工作以及行政争议调除及相关指导工作;六是处理区政府交办的历史遗留涉法事宜;七是完成上级法制机构送交立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相关建议的工作;八是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积极帮助基层解决依法开展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方面的实际问题。

    区政府法制办要切实担负起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职责,抓好全区各行政单位和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及行政执人员培训和分类指导工作;结合街镇机构改革工作实际,要进一步修订《云岩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云岩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岩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资料立卷归档标准(试行)》,细化、量化区各行政单位和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2012年,全区各行政单位和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及辖区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继续发扬“团结拼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云岩精神,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基础,努力开拓进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加快云岩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法制环境,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我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城区及构建和谐云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出我们更大的贡献。

    主题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工作安排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100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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