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中华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12年4月至9月,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和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
3. 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4. 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5.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
6. 非法用工,无证上岗;
7. 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8. 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
9.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
10.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11.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
12. 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3.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内容
1. 道路交通由市交警一大队牵头,区农水局、区旅游局及黔灵镇等单位和部门参加。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严肃查处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限、摩托车非法载人、农用车载客、旅游车辆等违法行为,督促各类运输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要对各类运输工具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要加强乘客携带物品的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2. 消防安全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区文体局、区工商局等部门参加。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影剧院、夜总会、宾馆饭店、网吧、集贸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要坚决停业整改,经整改无法达到有关规定标准的要关闭取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3. 建筑施工由区住建局牵头,区质监分局、区安监局参加。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在建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和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浇铸模板支护、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4. 旅游与特种设备由区旅游局牵头,区质监分局、区林绿局、区应急办参加。重点检查景区景点特种设备安全,督促景区景点和接待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要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
5.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参加。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运输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6. 民用爆炸物品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安监局参加。重点检查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行为。
7. 其他区属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要结合各自监管行业(领域)的实际,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四、工作步骤
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5月)
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侯欣杰,联系电话:6679117)。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6月—7月)
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阶段(2012年8月)
区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阶段(2012年9月)
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违规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做好宣传动员。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严格追究责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坚持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工作专项行动打非治违△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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