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暨2012年上半年消防目标任务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中华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检查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完成情况,认真落实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2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推进全区消防工作开展,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暨2012年上半年消防目标任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2年6月2日(星期六)全天。
二、督查内容
全面检查2010—2012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防火墙”工程推进情况暨《云岩区2012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三、督查方法
此次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2年5月1日—31日)
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按照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组织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区“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汤晖,联系电话:13985566878)。
(二)督查阶段(2012年6月2日)
6月2日,区检查组将对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进行督查,并抽查201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家(其中,宾馆饭店类1家、商场市场类1家、公共娱乐场所类1家、学校幼儿园类1家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家)和1个社区(村)。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督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吴永康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吴继红、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葛永华任副组长的云岩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暨2012年上半年消防目标任务专项督查组,督查组下设8个检查组(检查组人员由区公安消防大队抽调人员组成):
(一)第一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检查三桥街道办事处、头桥街道办事处、黔灵镇(联系人:汤晖,联系电话:13985566878)。
(二)第二组: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检查市西街道办事处、中东街道办事处、普陀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岳媛媛,联系电话:13985445500)。
(三)第三组: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检查金关街道办事处、金鸭街道办事处、金惠街道办事处(联络人:李政成,联系电话:13765161100)。
(四)第四组:由区旅游局牵头,负责检查延中街道办事处、环北街道办事处(联络人:潘娟,联系电话:13985502228)。
(五)第五组: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检查黔东街道办事处、中北街道办事处(联络人:杨敏,联系电话:13608507188)。
(六)第六组:由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检查宅吉街道办事处、威清街道办事处(联络人:王先进,联系电话:15180871110)。
(七)第七组:由区文体局牵头,负责考核中西街道办事处、贵乌街道办事处(联络人:王璐,联系电话:15285583773)。
(八)第八组: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考核北京路街道办事处、中华社区服务中心(联络人:余洁,联系电话:13985155751)。
五、工作要求
(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对照“目标责任书”内容,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二)各检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照“目标责任书”内容逐项检查,并认真作好记录。
(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与被检单位交换意见,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区公安消防大队汇总上报区政府。
附:1.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工作情况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2.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3.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4. 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台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5. 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台帐(一般单位)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
工作情况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组织 部署 情况 (10分) |
1.制定出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具体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2分)。 |
1.发现未制定出台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的扣1分;2.未以政府名义制定出台的扣0.5分。 |
查阅有关文件 |
2.召开会议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专题部署(2分)。 |
1.发现未召开会议的扣1分;2.未提请以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的扣0.5分。 |
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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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并逐级签订责任书(2分)。 |
1.发现未进行任务分解的扣0.5分;2.未签订责任书的扣0.5分。 |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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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订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检查考评(4分) |
1.未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的每缺一年扣0.5分; 2.未实施年度工作考评的每缺一年扣0.5分; |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考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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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消防工作 “四项责任”落实情况 (25分) |
5.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年初对本地区消防工作进行部署(5分)。 |
发现未对年度消防工作进行部署的扣1分。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6.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5分)。 |
1.发现未建立的扣1分;2.未定期召开会议的扣1分。 |
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及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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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本辖区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5分)。 |
1.年内未实施挂牌督办的不得分;2.实施挂牌督办未如期销案的,每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有关文件及档案资料、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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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5分)。 |
发现未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扣1分。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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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党委、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5分)。 |
1.发现未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的扣1分;2.未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扣1分;3.未组织考评验收的扣1分。 |
检查工作记录及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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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编制“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已编制完成“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的加1分。 |
查阅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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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 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5分) |
11.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6分)。 |
未制定出台建设标准的扣6分。(不作为扣分内容) |
查阅标准文本 |
12.分行业、分类型培育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先进典型示范单位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进(6分)。 |
1.发现未培育典型的扣2分;2.未召开现场会推进的扣1分。 |
查阅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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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6分)。 |
发现未组织专门培训的扣3分。 |
查阅培训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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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按权限组织对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达标验收(7分)。 |
发现未组织达标验收的扣2分。 |
查阅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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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农村 社区火灾 防控 “四个基础” (15分) |
15.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4分)。 |
1.抽查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未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职责的扣2分,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的加1分;2.抽查的村庄、社区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扣2分。 |
查看文件档案 |
16.城市社区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5分)。 |
1.抽查的社区未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的扣1分;2.抽查的村庄公共消防设施未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的,扣1分。 |
实地检查、查看文件资料 |
|
17.村庄、社区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和区域联防制度(3分)。 |
抽查的村庄、社区未建立联防制度的扣1分。 |
查看文件档案 |
|
18.乡镇政府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3分)。 |
抽查的乡镇未建立的扣1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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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安 机关消防 监督管理 “四个水平”工作情况 (25分) |
19.明确消防、治安、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2分)。 |
未明确“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的扣2分, |
查看相关文件 |
20.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10分)。 |
1.发现未制定下发方案的,扣2分;2.未建立排查台账的,扣2分;3.实地检查社会单位时核查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发现存在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故障或重大火灾隐患的,发现一家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相关文件 实地核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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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公安消防部门部署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执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5分)。 |
1.发现未制定下发方案的扣1分。2.全国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有本辖区所属消防大队的加1分。3.全省消防监督执法岗位技能竞赛,平均成绩排在前五名的加1分。 |
查看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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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应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按照规范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要求,开展网上执法(5分)。 |
1.未按照要求应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扣2分;2.未开展网上执法的,扣2分。 |
查看系统应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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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公安派出所按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3分)。 |
1.未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的扣1分;2.抽查的公安派出所未按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发现1个扣1分。 |
查看相关文件 实地检查公安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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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了解各地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加分项)。 |
本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得到公安部及部消防局充分肯定并组织推广的,加2分。 |
附件2: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消除 火灾隐患 的能力 (15分) |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单位员工岗位消防责任(2分)。 |
1.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扣1分;2.未明确单位员工岗位消防责任,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现场核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提问;每个岗位抽查1名员工并提问 |
2.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4分)。 |
1.未每月开展防火检查的扣2分;2.检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
查阅防火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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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开展夜间防火巡查(4分)。 |
1.未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的扣2分,2.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
查阅防火巡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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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员工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消防安全(1分)。 |
单位员工未在班前、班后进行检查的,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结合岗位员工抽查 现场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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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巡查人员立即督促整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消除,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4分)。 |
1.单位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整改或未制定整改计划的,每处扣0.5分;2.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
查阅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及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或通知;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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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扑救 初起火灾 的能力 (15分) |
6.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有保安队的单位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其他单位建立志愿消防队(4分)。 |
1.应建而未建专职消防队的扣2分;2.未建志愿消防队的扣2分。 |
现场检查专职志愿消防队 |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4分)。 |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的,每少一人扣1分;2.不会操作消防系统设备,不掌握基本应急处置技能的,每1人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全数提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
|
8.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机构、人员、处置程序和措施;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改完善预案(4分)。 |
1.未制定预案的扣2分;2.制定的预案未明确第一、第二灭火力量的,扣1分;3.未定期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每少一次扣0.5分。 |
查阅档案、资料 |
|
9.单位员工应当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起火现场岗位人员和邻近岗位人员能迅速利用灭火器材灭火(3分)。 |
员工不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不会扑救初起火灾的,每1人扣0.5分。 |
现场组织演练,提问单位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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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员 疏散逃生 的能力 (5分) |
10.员工要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2分)。 |
员工不掌握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的,每1人扣0.5分。 |
现场提问单位员工 |
11.单位建筑物的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3分)。 |
未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的,每个部位扣0.5分。 |
查看档案、资料 现场提问单位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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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 教育培训 的能力 (15分) |
12.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5分)。 |
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现场检查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室内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抽查3个灭火器配置点 |
13.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识(5分)。 |
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现场抽查 |
|
14.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培训,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要求(5分)。 |
1.每年未按要求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的,每少一次扣2分;2.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未进行岗前消防培训,每发现1人扣0.5分;3.员工达不到“三懂三会”要求的,每发现1人扣0.5分。 |
查阅档案、资料 现场提问单位员工 |
附件3: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
建设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懂本场所 火灾危险性(20分) |
1.单位或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员工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5分)。 |
1.未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的扣2分;2.根据现场提问情况,员工不掌握场所火灾危险性的,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为止。 |
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
2.单位员工每日班前班后检查消防安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定时进行防火巡查(10分)。 |
1.未开展检查巡查的扣3分;2.检查巡查发现火灾隐患未整改的扣2分;3.实地检查存在火灾隐患的扣3分。 |
查看档案资料 实地检查 |
|
3.单位或场所根据自身特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灭火器材等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语标识(5分)。 |
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现场检查 |
|
会报警 (10分) |
4.员工熟练掌握向公安消防队报告火警的基本方法、内容和要求(10分)。 |
员工不能熟练掌握的,每发现1人扣1分。 |
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
会灭火 (10分) |
5.员工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方法(10分)。 |
员工不能熟练掌握的,每发现1人扣1分。 |
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
会逃生 (10分) |
6.营业期间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5分)。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的,每发现1处扣2分。 |
现场检查 |
7.员工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5分)。 |
员工不掌握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的,每发现1人扣2分。 |
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
附件4: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台帐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制表单位:填表人: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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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消防责任人 |
消防管理人 |
消防管理 职能部门 |
单位类别 |
考核成绩 |
是否合格 |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
附件5: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台帐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
制表单位:填表人:审核人: |
|||||||||||
编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消防责任人 |
消防管理人 |
消防管理 职能部门 |
单位类别 |
考核成绩 |
是否合格 |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
主题词:消防安全目标任务督查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962.html
原创文章,作者:云岩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zhengce/21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