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2〕12号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中华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区商务局拟制的《云岩区城乡低保户粮油供应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云岩区城乡低保户粮油供应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城乡低保户粮油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1〕19号)精神,为做好城乡低保户粮油供应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协调指挥力度,决定成立“云岩区城乡低保户粮油供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永康(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夏建林(区商务局局长)
何敏琦(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杨险峰(区质监分局局长)
成 员:张小平(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小云(区商务局副局长)
赵健梅(区民政局副局长)
彭良剑(区工商局副局长)
付俊萍(区物价局副局长)
郝 萍(区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小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赵健梅同志兼任。
二、实施主体
辖区各街道(镇)、中华社区服务中心。
三、供应对象
全区城乡低保户。
四、供应时间
计划每年供应8个月(试行1年),具体供应时间从2012年3月20日起至10月。
五、供应标准及特供价格
(一)本次低保户粮油供应按照每人每月大米20斤、菜籽油1.25升(折合2. 3斤)的标准,以大米每斤1. 80元,菜籽油每斤5. 00元的特供价格销售给低保户。
(二)本次粮油供应包干价为:大米2.33元/斤,菜籽油6. 20元/斤。
六、职责分工
(一)区民政局:负责与市民政局协调,积极争取支持;认真审核低保户基本情况,确保真实准确;做好城乡低保户粮油供应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到每一个低保户;张贴特价粮油推荐销售网点名单,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区商务局:负责对接粮油销售网点及补贴差额拨付及结算工作。
(三)各街道(镇)、中华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低保户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核实,确保真实准确,汇总到区民政局。
(四)区财政局:负责协调市财政局、市价调办,统筹资金拨付工作。
(五)区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区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区物价局:督促供应商(贵阳向日葵粮油连锁有限公司)做好粮油质量、价格监管工作,杜绝粮油供应质量上出现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七)区督办督查局:负责做好对此项工作的督查。
附:云岩区城乡低保粮油供应推荐网点分布及差额补贴核算表
附件:
云岩区城乡低保粮油供应推荐网点
分布及差额补贴核算表
号 |
店名 |
地址 |
所属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 |
低保人数 |
大米 数量 (斤) |
大米月补贴差额(元) |
菜油 数量 (斤) |
菜油月补贴差额(元) |
8个月补贴差额(元) |
1 |
莲花坡店 |
文昌北路1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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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黔灵西路店 |
黔灵西路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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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云路店 |
安云路农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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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宅东路店 |
宅吉小区吉祥路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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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宅区店 |
小宅吉老年干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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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东新路店 |
东新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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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营坡店 |
云鹤巷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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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浣沙桥店 |
浣纱路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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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金顶山店 |
金顶山小区粮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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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螺丝山店 |
栖霞小区6栋1层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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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园北路店 |
公园北路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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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蔡家街店 |
蔡家街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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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贵乌路店 |
贵乌路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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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结缘生鲜店 |
海马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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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广场便利店 |
广信四季家园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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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家佳福店 |
马王庙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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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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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盲点街(镇)、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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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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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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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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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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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如出现盲点或网店不均,贵阳向日葵粮油连锁有限公司采取以下补充办法:(一)定点流动车销售;(二)与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合作设立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严俊杰,联系电话:13595034588)。
二、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根据网点分布填写所属辖区及低保人数;盲点辖区需填写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名称及低保人数。
三、该表请于2012年3月10日前填写完毕,填报单位需加盖公章,并与电子版同时报送区民政局、区商务局(联系人:孙建黔,联系电话:13885192371)。
主题词:民生工作低保△方案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7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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