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1〕105号
关于印发《市西商业街“财富公寓”和“裕华小商品批发市场”重大火灾
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中华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区公安消防大队结合我区实际拟制的《市西商业街“财富公寓”和“裕华小商品批发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市西商业街“财富公寓”和“裕华小商品批发
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力推进市西商业街“财富公寓”和“裕华小商品批发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市西商业街消防安全。现结合区情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一)财富公寓
1. 商住楼改变使用性质;
2. 自动消防设施瘫痪;
3. 消防车道和登高面被严重占用;
4. 市场内管理混乱,大量烟头存在。
(二)裕华小商品批发市场
1. 市场内未设置防火分区,无间距疏散通道;
2. 市场内设置的室内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已瘫痪;
3. 市场内照明电源线路和经营户使用的电源线路无穿管,并且大量私拉乱接;
4. 市场内管理混乱,大量烟头存在。
二、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市西商业街“财富公寓”和“裕华小商品批发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莫惹(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吴永康(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朱贵全(区安监局局长)
苏金阳(区城管局局长)
王 林(区住建局局长)
谭必辉(区工商局局长)
刘 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彭 华(区市政所所长)
葛永华(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徐 斌(市交警一大队大队长)
归莉杰(市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葛永华同志兼任,负责各项日常协调工作。
三、整改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
(一)第一阶段(2011年11月30日—12月20日)
1. 由区政府牵头立即对“财富公寓”和“裕华小商品批发市场”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2. 由区政府牵头,整治成员单位抽调200人组成市西辖区冬防工作及“清剿火患”巡防队,加强对“财富公寓”和“裕华小商品批发市场”在内的市西辖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对市场内违规吸烟、违规使用取暖等电器设备、临时堵塞消防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巡查,确保冬春季火灾形势稳定;
3. 由市西街道办事处对商场实行划线管理,对消防设施实行标示化管理,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4. 由市西街道办事处在醒目位置设置大型消防宣传广告,并利用市场内广播系统,对市场工作人员及消费群众进行不间断消防安全提示;
5. 由市西街道办事处在“裕华小商品批发市场”外设置专门吸烟室,并联合消防、公安、冬防巡防队,加大对市场内违规吸烟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商场内吸烟的违章行为;
6. 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对“财富公寓”和“裕华小商品批发市场”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7. 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对市西辖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及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四个能力”;
8. 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督促“财富公寓”物业管理方将堵塞消防通道的实体墙、栅栏门拆除,如有必要可进行强制拆除;
9. 由市交警一大队对占用“财富公寓”消防车道和登高面的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清理。
(二)第二阶段(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1月30日)
1. 报请市政府协调市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区住建、城管、工商、市政等部门对财富公寓改变使用性质的商住楼进行全面整治;
2. 由物业管理公司对“财富公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等已经瘫痪消防设施进行维修,确保市场内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完好使用;
3. 由市西街道办事处拟制小商品批发市场整改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按消防规范要求整改;
4. 由市西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火灾隐患死灰复燃。
四、工作要求
(一)“财富公寓”和“裕华小商品批发市场”火灾隐患业主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一是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火灾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三是在整改中碰到技术问题,要及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二)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市西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此次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市西商业街消防安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联动,形成合力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良好氛围。
(三)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分解整治责任,将整治任务落实到人。整改工作期间,区政府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
主题词:安全消防隐患整治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14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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