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1〕109号
关于印发《“迎两节、保民生、送温暖”
—2012年元旦、春节云岩区温暖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区民政局拟制的《“迎两节、保民生、送温暖”— 2012年元旦、春节云岩区温暖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迎两节、保民生、送温暖”— 2012年元旦、春节云岩区温暖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驻区部队官兵、城乡困难群众的关怀,确保驻区部队官兵、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区委、区政府将在全区开展“迎两节、保民生、送温暖”—2012年温暖活动(以下简称“温暖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温暖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云岩区2012年温暖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永康(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吴坤玲(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黄筑森(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翟 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栋全(区财政局局长)
刘有刚(区监察局局长)
胡绍云(区物价局局长)
夏建林(区商务局局长)
苏金阳(区城管局局长)
何敏琦(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杨善坤(区教育局副局长)
徐桂红(区总工会副主席)
冯光平(北京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杜新胜(威清街道办事处主任)
岳 翔(延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玉军(三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归莉杰(市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朝勇(宅吉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松枝(中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荣刚(中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 兵(中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蕾(普陀街道办事处主任)
莫 辉(黔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长鹏(头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竹溪(环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登英(贵乌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鹏程(金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 春(金鸭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 刚(金惠街道办事处主任)
龙亚军(黔灵镇镇长)
唐建华(中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筑森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温暖活动”启动仪式的各项工作。
二、对象范围
驻区部队、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全区临时低保工作人员、困难信访户、贫困计生户、贫困残疾人等。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慰问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活动
1. 慰问对象及人数
(1)慰问驻区部队14个;重点优抚对象代表和在乡残疾军人共34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革命伤残人员、无工作参战退伍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共1500人;军属1800人。
(2)城市低保对象,共计28793人;
(3)农村低保对象,共计363户;
(4)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共计5人;
(5)全区临时低保工作人员,共计159人;
(6)“三无老人”、“孤儿”共计165人;
(7)困难信访户、贫困计生户、贫困残疾人分别由区信访局、区计生局、区残联结合实际进行慰问;
(8)区领导慰问对象:“两节”期间,由区领导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代表、重点优抚对象代表进行慰问,共计48户。
2. 慰问标准及市、区两级财政承担比例预算
(1)慰问驻区部队标准:团以上的部队7个,每个单位20000元,所需资金14万元;团以下的部队7个,每个单位10000元,所需资金7万元;慰问军干所离退休干部及职工195人,每人100元,需资金1. 95万元。以上共计22. 95万元,由区财政承担。
(2)慰问在乡2—6级残疾军人及标准:每人300元,15人需4500元,由区财政承担。
(3)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标准:每人300元,1500人需经费45万元,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区级匹配资金22. 5万元。
(4)城市低保对象慰问标准:每人现金慰问200元,28793人需经费575. 86万元,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区级匹配资金287. 93万元。
(5)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发放大米10斤、菜油2斤(折合人民币55元),28793人共需资金158. 36万元,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区级匹配资金79. 18万元。
(6)农村低保对象慰问标准:每户200元,363户需资金7.26万元,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
(7)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慰问标准:每人200元,5人需资金1000元,所需资金由市级全额承担。
(8)“三无老人”、“孤儿”慰问标准:每人200元。165人共计3. 3万元,由区财政承担。
(9)慰问社会养老福利机构:每个单位10000元,11个单位共计11万元,由区级财政承担。
(10)区级领导慰问。元旦、春节之际,由区领导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代表、重点优抚对象代表进行慰问,共计48户。启动仪式现场慰问城市低保对象代表19户、农村低保对象代表10户、重点优抚对象代表19户,共计48户,每户发放慰问金400元和大米10斤、菜油2斤(折合人民币55元), 共需资金2. 18万元,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
3. 部门职责
(1)区民政局负责城乡低保对象慰问现金和物资的安排工作;负责制定区领导走访慰问具体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区级“三无老人”、“孤老”的慰问。
(2)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区域内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慰问物资和现金的发放工作。
以上两节发放现金和物资时间为2011年12月6日—2012年1月10日。
(二)为城市低保对象、临聘低保工作人员发放“两节物价补助”
1. 两节物价补助
全区城市低保对象共计12646户,每户300元,共需 379. 38万元,所需资金由市价调基金承担。
2. 全区临聘低保工作人员慰问标准和资金预算
每人600元,159人共需资金9. 54万元,其中: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区级匹配资金4. 77万元。
3. 部门职责
区民政局、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两节物价补助”具体数量的统计工作,负责临时低保工作人员的慰问,确保两节物价补助发到每一户城市低保对象的手中,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放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10日。
(三)为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助
1. 发放对象及人数
全区农村低保对象及五保对象,共368 户。
2. 发放标准及资金预算
每户按500元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补助,共需资金18.4万元,参照往年做法,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3. 发放方式及时间
相关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开展“送温暖活动”,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10日。
4. 部门职责
区民政局、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安排组织,确保以现金方式发放,在规定时间内将冬季取暖补贴发放到农村低保户和五保供养对象手中;确保“送温暖活动”顺利进行。
四、活动要求
(一)2012年云岩区“温暖活动”中的各项活动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二)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负责对各项活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区督办督查局负责对各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2012年云岩区“温暖活动”顺利完成。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安排此次“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围绕“迎两节、保民生、送温暖”这一主题,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报道。
主题词:民政慰问温暖活动△通知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128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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