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1〕64号
关于印发《云岩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中华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云岩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云岩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增强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及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改善辖区校园,医院,宾馆(饭店)、A级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饭店、洗浴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建筑工地等七类行业消防安全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七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标准化管理及排查整治,行业主管部门高效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七类行业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协调指挥力度,决定成立云岩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及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汤慧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吴坤玲 (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 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董学民 (区住建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黄家龙 (区安监局副局长)
叶 海 (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善坤 (区教育局副局长)
郑宁菲 (区旅游局副局长)
张小云 (区商务局副局长)
翟洪池 (区文体局副局长)
葛永华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葛永华同志兼任。
三、整治范围
全区校园,医院,宾馆(饭店)、A级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饭店、洗浴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建筑工地等七类场所。
四、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志愿消防队;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消防安全管理
明确疏散引导员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及重点部位防火巡查制度,立即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改正消防违法行为,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
(三)消防安全宣传
开设面向群众的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阵地;通过标识化管理提醒员工、顾客、师生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促进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四)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测及年度维护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的标识。
(五)灭火疏散能力建设
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7月22日—8月5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此项工作,要通过文件、广播、网络、报刊、公告等形式向本行业所属单位宣传《云岩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有关内容。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6日—8月31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所属单位按照《云岩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行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同时,要分别选定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重点培育,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全区七类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盘点单位底数,建立基础台帐,并对照《云岩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四)检查考评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工作组,按照《云岩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对所属单位深入开展达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发挥纽带作用。专项行动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督促指导,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使七类行业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在全区实现“无缝隙”覆盖。
(三)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要总结提炼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推广,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检查督导,按时上报资料。此次专项行动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区政府将组成工作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请各部门于2011年10月28日前将考评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汤晖,联系电话:6811342,13985566878)。
附:云岩区七类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台帐
附件:
云岩区七类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台帐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达标 备注
主题词:消防安全 隐患排查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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