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1〕72 号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中华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南宁推进会”的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筑府办通〔2011〕47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云岩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汤慧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吴坤玲(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徐 斌(市交警一大队大队长)
龙 萍(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喻如英(区文明办副主任)
霍 博(区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冯建学(区监察局副局长)
方秋云(区直机关党委副书记)
张德萍(区教育局纪委书记)
方德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马长松(区住建局副局长)
黄家龙(区安监局副局长)
徐桂红(区总工会副主席)
陈雪娇(团区委副书记)
罗丽萍(区妇联副主席)
黄 钰(区司法局政工科科长)
俞 翔(市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警一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徐斌同志兼任,下设联络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16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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