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1〕49号 关于印发《云岩区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1〕49号关于印发《云岩区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区物价局拟制的《云岩区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

    云府办发〔2011〕49号

    关于印发《云岩区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区物价局拟制的《云岩区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云岩区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根据《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关于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版)〉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筑创文指〔2011〕1号)精神,为确保我区创建文明城市有关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云岩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督查等工作。

    组 长:段 迪(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廖玫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郑 斌(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绍云(区物价局局长)

    徐阳泽(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姚代明(区物价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闫永宁(区城管局常务副局长)

    黄丽婷(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王 倩(区质监分局副局长)

    王兴刚(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郭 健(区商务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孙 岚(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姚代明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及沟通协调、组织督查落实、资料上报等工作。

    二、职责划分

    (一)区委宣传部:1.负责全区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统筹协调工作,组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的要求开展活动,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协调工作;2.指导全区全面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创建工作;3.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4.协助有关部门收集整理验收资料。

    (二)区物价局:1.履行创建活动牵头部门的职责,组织、协调、落实区直相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负责资料收集上报;2.负责巩固中宣部命名中华中路“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的物价工作,规范经营户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不虚构原价、不搞虚假让利、禁止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3. 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整顿和规范云岩区窗口行业和窗口地段价格秩序,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三)区工商分局:1.规范市场主体资格,督促市场主体亮证照经营;2.监督市场主体严把进货关,确保商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3.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杜绝“仿名牌”等不法行为,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4.杜绝虚假违法广告,重点规范治理电视、网络购物广告和网上非法广告,强化媒体单位的广告发布审查责任,切断虚假违法广告的传播渠道,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四)区城管局:1.规范主干道上商业街、“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的门头牌匾、灯箱、广告牌设置,加强对流动叫卖商贩的管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2.负责监督相关责任单位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五)区质监分局:1.配合组织、协调和开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和食品生产加工的打假工作;2.督促市场主体规范使用符合《计量法》规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强化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抓好计量专项检查,确保市场公平交易。

    (六)区商务局:1.负责综合规范市场主体服务行为,强化商贸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组织、配合、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家电、农资下乡”市场等领域的监管工作;3.巩固完善早餐示范店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商业诚信意识,树立诚信经商的社会风尚。

    (七)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1.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2.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达标验收工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3.加强医疗机构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管工作;4.依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取缔非法行医活动。

    (八)区消费者协会:1.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大型超市、大型行业市场、示范街设置消费者投诉点、投诉箱,公布网络、电话,确保投诉举报畅通;2. 依法受理、调查和调解消费者投诉,针对影响较大、侵权后果严重的行为向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作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1年5月23日前,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拟定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工作安排,5月27日前完成补充收集整理评审资料工作。

    (二)第二阶段:6月初,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初检,6月28日前完成查缺补漏和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和整体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亲自督办。

    (二)各单位和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不得相互推诿。对本部门责任人工作不到位,材料不按时报送的,要追究责任。领导小组将从2011年6月1日起对照《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关于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版)〉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工作,确保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自发文之日起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本周开展工作情况交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姚代明(区物价局),联系电话:13809487675、6858315;资料收集和资料汇总上报联系人:董翔(区物价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13984099955、6858315;地址:大营路44号碧园小区A栋1单元402号4楼(区人防办处)。

    主题词:商业 百城万店无假货△ 活动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物价局,区城管局, 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 区商务局,区消费者协会。 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4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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