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1〕39号
关于调整充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省、市关于调整充实各级安委会成员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充实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一、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成员
主 任:聂雪松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专职副主任:汤慧勇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田儒雄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段 迪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杨天华 (区委常委)
廖玫妮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刘 敏 (区政府副区长)
赵震洋 (区政府副区长)
欧阳学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吴坤玲 (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郑 斌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阳泽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良毅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温 沁 (区编委办副主任)
朱贵全 (区安监局局长)
张淑芹 (区发改局局长)
陈先红 (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刘豫清 (区教育局局长)
王 林 (区住建局局长)
李伟民 (区文体局局长)
王 毅 (区农水局局长)
张建国 (区旅游局局长)
杨险峰 (区质监分局局长)
张晓甦 (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夏建林 (区商务局局长)
聂 勤 (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刘 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冯建学 (区监察局副局长)
石俊萍 (区统计局副局长)
余建刚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丽丹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邵常水 (区林绿局副局长)
陈 武 (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开黔 (区城管局副局长)
令狐义 (区安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高黔林 (区安监局副局长)
黄家龙 (区安监局副局长)
欧阳江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王桂红 (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徐桂红 (区总工会副主席)
霍 博 (区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吕 茜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徐 斌 (市交警一大队大队长)
王 勇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冯 伟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罗 兵 (中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长鹏 (头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归莉杰 (市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莫 辉 (黔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荣刚 (中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朝勇 (宅吉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竹溪 (环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佘 念 (中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登英 (贵乌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国波 (北京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松枝 (中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玉军 (三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新胜 (威清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蕾 (普陀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兰英 (延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志刚 (金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 春 (金鸭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 刚 (金惠街道办事处主任)
龙亚军 (黔灵镇政府镇长)
二、区安委会主要职责及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
(一)区安委会主要职责
1. 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2. 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4. 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5. 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一般事故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6. 完成市安委会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区安委会主任、专职副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
1. 聂雪松同志: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工作。
2. 汤慧勇同志:具体负责全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3. 田儒雄同志: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配合抓好综合经济、财税、公安、信访、目标督查、武装、发展和改革、统计、督办督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4. 段迪同志: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配合抓好城市管理、工商管理、应急和突发事件处置、城市绿化、森林防火、环境保护、“两湖一库”整治、档案管理、区志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5. 杨天华同志: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配合抓好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农房建设、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6. 廖玫妮同志: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配合抓好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物价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7. 刘敏同志: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配合抓好计生、文体、卫生、食品安全、旅游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8. 赵震洋同志: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配合抓好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司法、法制、侨务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区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一)设立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作为区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朱贵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令狐义、高黔林、黄家龙等同志兼任。
(二)区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研究拟订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负责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区安委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省、市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12个专业办公室,各专业办公室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 云岩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交警一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徐斌同志兼任。
2. 云岩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王勇同志兼任。
3. 云岩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冯伟同志兼任。
4. 云岩区旅游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国同志兼任。
5. 云岩区特种设备、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杨险峰同志兼任。
6. 云岩区文体场所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区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伟民同志兼任。
7. 云岩区教育安全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刘豫清同志兼任。
8. 云岩区农机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毅同志兼任。
9. 云岩区住建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林同志兼任。
10. 云岩区卫生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晓甦同志兼任。
11. 云岩区区属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先红同志兼任。
12. 云岩区区属商贸企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夏建林同志兼任。
(四)部门行政一把手对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包保,承担第一责任;各街道(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受同级政府领导,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作。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安全生产 调整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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