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1〕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云府办发〔201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区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精神指示,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现就做好我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相关要求紧急

    云府办发〔2011〕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精神指示,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现就做好我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期,受暖春风干物燥和气温急剧回升的影响,加之春节以来火灾隐患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区属各有林街道(镇)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领导责任制

    各有林街道(镇)要切实落实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防火工作领导责任制度,要把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同时,以社区(村)为单位,实行社区(村)领导负责、护林员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个人责任,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落实专职巡山护林员,定人定责,真正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三、加强协作,建立基层森防联防联保责任制

    各有林街道(镇)要建立联防联保工作机制,毗邻的街道(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各有林街道(镇)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各种会议及学校课堂教育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贵阳市森林防火办法》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森林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知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积极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

    五、强化扑救队伍建设,提高防火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各有林街道(镇)要建立一套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程序规范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在森林防火期间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要成立20至30人半专业的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村民委员会要成立10至20人的群众扑救队伍,同时,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半专业队伍要至少保证10人以上人员集中食宿,村级群众扑救队伍要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二是根据“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各有林街道办事处(镇)要对扑火队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确保人人掌握扑救技能,同时还要科学组织扑救,注重火场清理,搞好扑火中的安全工作。

    六、加强卡点值守和林区巡查力度,确保林区安全

    各有林街道(镇)要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采取因害设防和有效隔离等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点,落实专人值守,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值守人员要严格执行入山检查制度,对入山人员车辆进行入山登记、没收火种、搞好防火宣传;要进一步加大林区巡查力度,狠抓火源管理,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警惕,防止人为纵火,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烤火、野炊、上坟烧香蜡钱纸等活动;严密观测林区火情动态,发现冒烟火情、火险隐患及时制止、处理并上报。

    七、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有林街道(镇)要落实领导带班和防火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火情信息畅通,指挥调度有力。发生森林火情后,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有关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火场,亲临一线组织扑救,以便于及时掌握火情,统一指挥组织扑救,确保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八、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

    各有林街道(镇)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火灾案件,见烟就查、违规就罚、成灾就抓,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决不姑息迁就,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九、狠抓责任追究,做到奖惩措施落实

    各有林街道(镇)要严格落实森防工作的各项责任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几率。凡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险隐患整改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4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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