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0〕91号 关于调整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0〕91号关于调整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鉴于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原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切实做好我区安全生产事

    云府办发〔2010〕91号

    关于调整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鉴于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原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切实做好我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汤慧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吴坤玲 (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朱贵全 (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刘 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建勇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小华 (区监察局副局长)

    徐桂红 (区总工会副主席)

    高黔林 (区安监局副局长)

    黄家龙 (区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朱贵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高黔林、黄家龙同志兼任。

    附:各成员单位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的职责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各成员单位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责任认定意见和处理意见,起草事故调查报告,负责对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案工作,按时向区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进行处理。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依照各自职责参与事故调查,提供本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牵头组织本部门监管范围内的事故善后工作。

    三、监察机关

    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中涉及行政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四、公安机关

    负责伤亡人员的案件定性(排除他杀、自杀);根据事故调查需要进行尸检,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对不配合事故调查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事故调查、事故善后工作的有序开展;负责控制事故责任人员,对事故中构成犯罪的责任人员提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并及时立案侦查。

    五、工会组织

    负责对事故发生单位善后工作的监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六、检察机关

    应邀参加事故调查,负责查办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对构成犯罪的事故责任人员提起公诉。

    主题词:机构设置 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 调整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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