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今年以来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5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到2023 年6 月30 日。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申领
实施机构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
政策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任务清单的通知》(黔府发〔2022〕10 号)第三部分第34 条
事项申报时间
全年可申报
监督实施机构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12345
服务咨询电话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蒋骊;联系电话:0851—86815471、86815971
具体申领事宜可向所在县级人社机构进行咨询
基本要素
服务对象
法人
申报层级
县(市、区)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件形式
非上报件
进驻实体大厅情况
部门内部办理
是否网办
否
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
不可网办原因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管理办法> 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6 号)未明确各地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具体办理方式可咨询当地人社机构。
是否收费
否
线下大厅办理时间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线下大厅办理地点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
申请条件
1. 生产经营主体经营正常,新吸纳省外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
2. 生产经营主体与省外返乡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报材料
- 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原件
- 营业执照 原件及复印件
- 招用人员花名册原件
- 返乡农民工身份证明 原件
- 招用人员身份证 复印件
- 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复印件
- 半年工资发放明细 复印件
- 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属企业的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属个体工商户的需经其经营负责人签字确认
审核流程
受理申请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当场受理
事项办理、办结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对申请事项进行办理
15 个工作日
经办人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具体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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