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济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协助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 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申领(三类人员就业)
实施机构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
政策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任务清单的通知》(黔府发〔2022〕10 号)第三部分第46 条事项申报时间□每年固定时间 全年可申报 □另行通知监督实施机构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12345
服务咨询电话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蒋骊;联系电话0851—86815471、86815971
具体申领事宜可向所在县级人社部门进行咨询。
基本要素
服务对象
法人
申报层级
县(市、区)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件形式
非上报件
进驻实体大厅情况
部门内部办理
是否网办
否
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
不可网办原因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1〕11 号)“各地要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改细则”的要求,办理方式未明确规定,具体办理方式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是否收费
否
线下大厅办理时间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线下大厅办理地点
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
申请条件
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协助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 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申报材料
- 补贴申请表,原件,可向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索取
- 劳动合同,复印件
- 其他
审核流程
1受理申请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当场受理。
2事项办理、办结
以经办机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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