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其他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协助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 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1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申领(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
实施机构
政策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任务清单的通知》(黔府发〔2022〕10 号)第三部分第47 条
事项申报时间
全年可申报
监督实施机构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12345
服务咨询电话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蒋骊;联系电话0851—86815471、86815971;
具体申领事宜可向所在县级人社部门进行咨询。
基本要素
服务对象
法人
申报层级
县(市、区)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件形式
非上报件
进驻实体大厅情况
部门内部办理
是否网办
否
办理时限
按经办部门具体要求
不可网办原因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管理办法> 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6 号),未明确各地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具体办理方式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是否收费
否
线下大厅办理时间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线下大厅办理地点
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
申请条件
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协助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 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申报材料
补贴申请表原件,可向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索取
-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劳动合同复印件
- 3 个月以上缴纳社保印证材料
- 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审核流程
受理申请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当场受理
障机构具体经办人员事项办理、办结
1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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